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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工作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 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》 《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 2、工作内容: 受政府或企业委托,对于拟关停搬迁和正在关停搬迁的工业企业场地,开展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(包括污染识别、现场采样和风险评估),经场地环境调查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的,提出治理修复方案。 3、服务类别: 污染场地调查报告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报告、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方案。